各单位:
接烟台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现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科〔2018〕83号)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具备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
3.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开展协同创新。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额推荐2项。
2.申报单位填报《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市重点实验室3年筹建计划任务书》(后简称《申请书》、《任务书》)并附相关材料左侧装订,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和《任务书》一式6份及电子版报送社科(科技)处。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申报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不能与烟台市已有省重点实验室重复。
2.已拥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不得再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刘俞斌 联系电话:61149
邮箱:jhk@ytu.edu.cn
社科(科技)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