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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杨 时间:2020-08-31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1年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本指南涉及重大科技创新类、农业农村类、社会民生类、校(院)地融合类项目和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平台)项目,中小企业创新竞技行动项目、政策引导类项目等指南通知另行发布。其中须注意:
(一)校(院)地融合类项目
1、校(院)地融合类项目的支持重点是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医养健康、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校(院)地融合类申报项目须有本市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并签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技术研发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在2019年9月1日之后,其中必须由合作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项目研发资金,资金数额与项目预算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1:2。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推荐申报时提供企业资金入账单等相关证明,且到账资金不低于合同约定资金数额的50%。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知识产权并得到实际应用。
3、校(院)地融合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20万元,个别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完成后意义和作用特别突出的项目可申请资金50万元。项目申报时,项目承担单位为在烟高校的,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校地融合”;项目承担单位为国家、省驻烟院所的,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院地融合”。
4、基础性、前沿性、学术性、理论性和公益性研究项目不在校(院)地融合类项目支持范围内。
(二)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开展科研攻关
1、支持以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为主要职责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展科研攻关。重点支持经认(评)定的、尚在建设和管理期内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围绕所属领域和方向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2、支持在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山东省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基地中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的,具有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进一步发挥科技人才和基地(平台)的作用。
3、项目承担单位为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申报项目须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主,可不受项目类别限制。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为10万元或者20万元。项目申报时,在项目名称后括号注明所拥有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名称。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6日。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申报时附件中须上传通知中要求的合作协议及资金入帐单等原件的扫描件。
申报网址:http://61.156.14.108:8085/kjjhgl/。
请各单位于9月16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办公楼408室。项目申报不统一要求检索查新。纸质材料报送数量、时间待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栾尚旭 电话:6902427,15966500567
附件:
1、关于发布2021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烟台大学2021年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社科(科技)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