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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wangnan    时间:2015-11-24    浏览:     截止日期:

各相关单位:

接到山东省科技厅通知(具体通知见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8795.htm),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中心发展水平,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估范围

1.年度报告:2014年、2015年升级或新建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有关中心总结开展示范建设以来的建设、运行情况,并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附件1)。请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送国家科技部的2015年度报告抄报学校。

2.绩效评估:2012年以前批准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2014年、2015年升级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同时建设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在此次评估范围。请有关中心对近三年(2013-2015)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附件2)和《山东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标准》(附件3)。

二、有关要求

1.各中心根据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对在绩效评估报告书和年度报告书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省厅管理部门将把相关中心及其依托建设单位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

2.主管部门将对各中心初审并按照评估得分排序,因此请各相关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

3.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绩效评估报告书对参加绩效评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取消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4.各相关中心提交1000字综合报告1份,对中心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建议等进行说明。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中心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一式4份)、《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书》(一式4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打分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综合报告》报送科技(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俞斌 电话:61149

E-mail:jhk@ytu.edu.cn

科技(社科)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