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学校近期出台了《烟台大学合同专用章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烟大校发〔2015〕39号)并启用了“烟台大学合同专用章”,结合上述办法的要求,为便于我校广大教师开展横向科研工作,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横向课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我校教师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课题,须签订相关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学校建议各位教师优先采用科技部印制的技术合同模板(见附件1)。
二、关于横向课题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学校建议至少一式六份,且须附带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见附件2)。
三、按照《烟台大学合同专用章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签订横向课题技术合同书前,需填写《烟台大学科研合同审查会签意见表》(见附件3),并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社科(科技)处(办公楼412房间)、法律事务部(办公楼404房间)等部门审查并备案后,方可由资产管理处(办公楼216房间)加盖“烟台大学合同专用章”。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