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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杨    时间:2019-04-25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安全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属于此次自查范围的实验室包括:

1.化工新材料制造工程、药物筛选与新型制剂、光信息与光功能材料、海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数据科学与智能技术5个“十三五”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及我校牵头的其它省级科研创新平台。

2.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4。

二、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自查范围。

三、本次自查范围内的科研实验室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于2019年4月26日下班前完成自查自纠。

四、请属于本次自查范围内的科研实验室于2019年5月20日将《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1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处,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俞斌、姜滔联系电话:61149、61749

E-mail:jt@yt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3.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4.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名单

社科(科技)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