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杨    时间:2018-12-07    浏览:     截止日期:

各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岗位津贴及考核奖发放办法的意见》(烟大校发〔2013〕42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8年科研业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包括科研项目(纵向、横向)、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科研奖励三部分业绩。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所有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调整岗位津贴及考核奖发放办法的意见》(烟大校发[2013]42号)之附件《烟台大学教学科研业绩量化办法》。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奖励)第一完成者应主动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通知本项目(成果、奖励)其他人员查看核对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7:30)。

2.所有材料以网上报送为主,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对照原件审

核网上填写的资料,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把关,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我处负责抽查相关材料,对不符合填报要求材料的予以退回重新上报。

3.业绩奖励在全校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可以申诉、修改,但不得另行增加。对于因特殊原因而未能及时申报的业绩,可以次年申报业绩时补报。

4.所有业绩奖励一律打包发往首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即科研系统的录入人)所在单位,再由负责人统一分配给合作人员。分配比例原则上参照学校文件执行,也可经学院领导和项目(成果、奖励)负责人同意另行分配。

三、注意事项

1.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时效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业绩奖励不重复计算,成果、奖励按照最高得分计算。过往已计算绩效且今年又有更高级别的,需将过往绩效分数减去。

3.职务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未在我处备案的(由我处组织申报的奖励均有备案),需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版,并报1份复印件至我处。

著作类A类成果,需网上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意见(需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4.科研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如无法解决,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至我处解答。共性问题定期在科研系统的“公共文件维护”发布解决方案。

属学校机关等无科研秘书管理的部门材料,由我处代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交至我处。

5.各单位报送社科(科技)处的材料包括:

从科研系统导出的含部分字段(字段内容见附件)的《在研项目表》、《项目结题信息列表》、《项目验收列表》、《论文信息列表》、《著作信息表》、《专利信息表》、《软件著作权表》、《成果获奖信息表》、《科研创新平台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表中需签字的地方,必须是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字。电子版发送至cgk@ytu.edu.cn(文科成果、奖励)、xuy254@ytu.edu.cn(理科成果、奖励)、jhk@ytu.edu.cn(知识产权、创新平台)、kycjhk@ytu.edu.cn(文科项目)、kjjhk@ytu.edu.cn(理科项目)。

6.请于2018年12月21日将材料报送至社科(科技)处。

附件:报送材料

社科(科技)处

2018年12月7日

  • 附件【报送材料.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