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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杨    时间:2022-02-18    浏览:     截止日期: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提名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省科协可提名候选人名额为1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我校科协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在我省提名范围;不受理专家提名或个人渠道推荐。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六)根据中国科协要求,在获得省科协提名资格后,须按候选人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该项工作由省科协统一组织,推荐单位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如实填写《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纸质版一式8份(其中原件2份),请于2022年2月23日前报送至我处,请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地址:烟台大学办公楼410室

联系人:徐扬

联系电话:0535-6902455,13723946307

电子邮件:cgkl@ytu.edu.cn

附件: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山东省内推荐用)

烟台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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