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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杨 时间:2019-09-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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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牵头的相关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为全面掌握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展和成效,系统总结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的经验,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内容
包括协同创新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重点突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情况、建设和改革创新成效等。
(一)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主要是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的科研创新与产出、经济社会服务与贡献等情况。
(二)建设成效。包括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国内外合作交流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情况。包括条件保障情况、资源融合情况、经费筹措情况。
(四)组织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购置与使用效益、省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范围和方式
包括第一批立项和培育建设、第二批立项和培育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
(一)新型制剂与生物技术药物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书面评价;
(二)轻烃资源化综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现场核查;
(三)现代海水养殖与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控制协同创新中心,现场核查。
三、绩效评价要求
请我校牵头承担的上述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指标及计分表》(见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成效汇总表》(见附件),一式6份,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现场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俞斌 联系电话:61149
邮箱:jhk@ytu.edu.cn。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活动的通知》
社科(科技)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