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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杨 时间:2021-03-24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征集烟台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函转发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市范围内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专家,主要涵盖行政管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本市范围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专家也可以视情推荐。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理论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能够深入分析和研究知识产权问题。
3.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领域或行业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能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评审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
5.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和严重社会信用不良记录。
(二)其它条件
1.知识产权类专家: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咨询、代理、导航评议、资产评估、运营服务、风险预警和维权保护等工作经验。
2.技术类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论文。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行业类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经验者优先推荐。
3.管理类专家:财务管理专家需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职称或银行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项目管理专家为发改、经信、财政、税务、金融等项目管理部门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创新创业团队导师。
三、申报流程
1.符合入库专家条件和要求的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烟台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社科(科技)处纸质版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hk@ytu.edu.cn。
1.专家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常年征集、定期审核的方式完善入库专家资料;退出专家库由个人提出申请,市局负责审核调整;专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市局。对专家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专家资格。
2.本次集中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11:40前。
联系电话:61149 联系人:刘俞斌
社科(科技)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