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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杨 时间:2020-12-11 浏览:
截止日期: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持续做好202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本次科技成果登记的范围是由我校研究开发,或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
其中,必须要登记的成果有:
1.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对于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证书和验收证书(或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一同作为结题验收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
2.准备申报2021年度国家、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后期不再补登)。
二、登记程序:
成果完成人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http://www.tech110.net/)后选择完成单位填报,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不可缺漏项。填报完成后系统导出数据文件zip(不要修改名称),在线系统打印成果登记表,附成果佐证材料将纸质版报送我处,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
三、成果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系统中导出的上报文件电子版。所有成果由登记系统导入合并为一个.ZIP压缩文件,统一上报。导出的压缩文件采用默认文件名,均不得更改。
2.系统在线打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原件3份。
3.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其中:(1)基础理论成果:验收或结题报告,学术论文(提供首页)、学术专著(提供封面和版权页)、检索报告等;(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证书、鉴定证书、验收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认定或审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含权利要求书首页)、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标准(提供封面及前言页)等;(3)软科学成果:软科学计划项目结题证书等。
4.单位统一报送《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1份。
5.有转化需求的成果和重大科技成果请分别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附件1)、《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2),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2份。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统一于12月17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410室,电子版发送到我处邮箱。
附件1.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doc
附件2.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
附件3.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4.关于持续做好202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pdf
联 系 人:徐扬
电话:0535-6902455
电子邮箱:cgkl@ytu.edu.cn
社科(科技)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