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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科技攻关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wangnan    时间:2016-01-20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开始申报,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的通知》及附件中的申报指南,按照通知及附件要求做好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申报工作。

尽管今年继续实行不限项申报,但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和立项率,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评审,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尤其要注意:

1.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补足,自动生成任务书指标不再调整(省重点研发计划资助力度一般在25万元左右,我处建议申请省拨经费数不超过30万元)。

3.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记入信用档案。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请申报的老师于1月15日至2月22日登陆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上传申报书(没有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创建账号),我处计划科将于2月23日14:00-18:00期间接收各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不在各单位申报汇总表中的申报项目,我处将不予推荐,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kjjhk@ytu.edu.cn。

联系人:栾尚旭 电话:6902427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

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的通知》

2.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项目

申报指南

3.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申报

项目汇总表

科技(社科)处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