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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来源:1  编辑:wangnan    时间:2015-06-09    浏览:     截止日期: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将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进行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材料的填报

推荐书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时间安排

1、成果登记时间安排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请拟申报人于2015年7月1日前联系科技(社科)处进行成果登记,并领取推荐号和校验码。

2、网络系统开放时间安排

拟申报人可于2015年7月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8日。

3、公示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按照要求,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拟申报人务必将公示材料电子版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科技(社科)处。

四、相关通知请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查询。

五、材料报送

拟申报人务必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与2015年7月13日前报送科技(社科)处。

联系人:刘俞斌 联系电话:61149

E-mail:jhk@ytu.edu.cn

科技(社科)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