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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杨    时间:2020-10-12    浏览:     截止日期:

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限项申报

中国专利奖限项申报,各地级市推荐发明或实用新型项目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外观设计原则上不超过1个;各有关省直部门推荐专利项目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超过4项。

其中,烟台市推荐指标3项,确定莱山区指标1项;初步预估省教育厅推荐指标为2项。

三、遴选推荐原则

为保证专利项目推荐的质量,在符合《通知》参评条件及要求基础上,应当优先推荐下列项目:

(一)山东省专利奖获奖项目;

(二)属于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和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

(三)专利技术在本省已经应用实施,通过省外转让获得专利权的,需在省内实施3年以上;

(四)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专利文本质量好、保护措施合理,具有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相关要求

(一)请拟申报项目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的文件格式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烟台市申报时间已经确定,请拟通过烟台市申报渠道申报的项目于2020年10月1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社科(科技)处;拟通过省教育厅、全国性行业协会申报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10月12日前于社科(科技)处报备。

联系人:刘俞斌 联系电话:61149 邮箱:jhk@ytu.edu.cn

社科(科技)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