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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杨    时间:2018-07-06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等五个新兴产业,省教育厅决定新认定一批对接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须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牵头高等学校须是驻鲁本科高等学校。

2.协同创新中心须有优势特色学科或专业支撑。

3.协同创新中心须具备运行良好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或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

4.牵头单位及主要协同高等学校,须在相关行业产业领域有明显的人才优势和影响力。

5.协同的企业应在相关行业产业有较强影响力和技术创新需求,能够提供相应条件和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协同的企业与牵头高等学校已有合作基础并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针对企业技术需求,已开展行业应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且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协同的企业注册地一般应在山东省。

6.有围绕协同创新方向聚集的人才团队,承担一定数量的重要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具备解决科学和技术难题的实力和潜力。

二、特别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已立项建设和培育建设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请各拟申报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申报书》,随附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并确保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9份,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社科(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指定邮箱jhk@ytu.edu.cn。

四、未尽事宜可与社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毓斌 电话:61149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对接类)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18】2号

社科(科技)处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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