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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杨    时间:2019-11-20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转发,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做好结余资金回收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一、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二、工作要求

1.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账目,确认实际支出,厘清结余资金情况。

2.“应退结余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

3.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月6日之前将项目结余资金情况及说明(见附件3)报送科技处计划科(办公楼408室)。

联系人:栾尚旭电话:6902427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2.烟台大学2016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退结余情况表及说明

社科(科技)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