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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扬 时间:2022-10-17 浏览:
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的通知》转发,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包括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其中,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定位于科学与工程研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大数据创新服务机构定位于创新服务与支撑保障,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定位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
(二)从事大数据行业相关的数据处理、技术研发、场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交流平台搭建等业务活动,在大数据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优势和影响力。
(三)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备从事大数据(信创服务)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对创新平台的组建提供资金、人才、场地等保障,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环境。
(四)科研成果或产业化成果具有较高推广应用水平并取得实效,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已投入市场的大数据产品、服务等具有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客户满意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申报流程
(一)初审推荐。申报单位参照《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认真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负责组织材料初审、本单位申报平台排序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根据推荐情况填写拟推荐单位排序名单(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于10月20日上午11:30前将电子申报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拟推荐单位排序名单(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kjjhk@yt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拟推荐单位排序名单(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报送至办公楼408室。
联系人:栾尚旭 电话:6902427
附件: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附件
科技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