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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扬 时间:2023-09-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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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烟台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科研新秀评审工作,特制定本评审方案。
一、评审对象
本次评审对象为2023年烟台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科研新秀。
二、名额分配
烟台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不超过5人;烟台大学科研新秀不超过10人,其中自然科学领域不超过6人、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人。
三、组织过程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会同纪委、组织部、人事处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核;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
(1)评审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2)评审地点
办公楼435会议室
(3)评审专家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从校内外专家库中遴选5位评审专家。
(4)评审方式
①由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②会前酝酿确定专家组组长和计票人、监票人。
③评审形式:审阅推荐表,书面评审。
④推荐方式:评审专家投票表决产生建议人选名单。上报学术委员会审议。
⑤公示审议结果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