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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关于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来源:科技处  编辑:徐扬    时间:2025-05-22    浏览:     截止日期: 2025.5.30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现将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守学术初心弘扬求真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召开专题会议。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规定,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查找工作短板不足,研究部署学院科研诚信月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完善管理体系。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牢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科研诚信建设与学院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重点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漏洞,要尽快予以规范完善。

(三)开展主题教育。围绕主题,面向师生分类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典型引领、专家讲座、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四)严查不端行为。各单位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买卖、论文发表优亲厚友、套取科研经费、科研数据造假、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建立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发表常态化备案机制。

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请于5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处;5月30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同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提纲见附件1)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徐扬 张戈 联系电话:6902455 6903446

办公地址:办公楼409 407

办公邮箱:cgkl@ytu.edu.cn ydskcgk@163.com

附件:《**科研诚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提纲》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附件1 科研诚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提纲(1).docx

 附件2 烟台大学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docx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