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主题:知识产权五人谈: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纵论
专家姓名:宋红松、唐广良、陈锦川、董炳和、任广科
工作单位:烟台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苏州大学、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讲座时间:2021年10月17日 14:00-16:30
讲座地点:法学院305
主办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应当以“故意”和“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其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两种情形,“情节严重”包含侵权行为恶性因素。司法实践中,应当积极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不断明晰适用条件,以精细计算为基础,恰当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并注重私法领域内部及公私法领域之间的比例协调。
主讲人介绍:
宋红松,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先后在《美国版权学会会刊》、《欧洲知识产权评论》、《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知识产权研究》等知识产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省软科学等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七项。
唐广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室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络争议解决中心专家。
陈锦川,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董炳和,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任广科,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监事会主席、法务负责人,烟台大学硕士生导师,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在《中华商标》、《电子知识产权》、《中国发明与专利》、《科技与法律》和《山东审判》等知识产权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