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主题:担保物权法的编纂
主讲人:董学立
工作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讲座时间:2019年4月19日19:00-21:00
讲座地点:逸夫报告厅
主办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
本次讲座董教授将以“切块说”和“刨层说”来指出我国动产担保物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其中“切块说”是指动产担保物权的三分,“刨层说”是指每一类担保物权所规定的内容,并以一定的部分相似的方式进行分层叙述,进而引出三个问题,即缺乏统一的准用规范、缺乏统一的登记制度、缺乏统一的优先秩序规则;并围绕这三个问题对担保物权法的编纂展开详细讲述。
主讲人介绍:
董学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曾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海洋大学繁荣工程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学科领军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民法学会副会长、美国南德州大学法学院、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等省部级项目多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十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出版学术专著5部,科研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多项。长期致力于物权法,特别是担保物权法的研究,“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年度国际研讨会的召集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分则编纂工作组成员,专项负责担保物权法的编纂。
讲座主题:中国绿色金融的法治框架
主讲人:倪受彬
工作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讲座时间:2019年4月15日19:00-21:00
讲座地点:逸夫报告厅
主办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
关于“绿色金融”,国内外学术界对其并无统一界定。《美国传统词典》将“绿色金融”称为“环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或“可持续金融”,中国有学者从狭义的角度将绿色金融定义为金融手段是否是绿色的判定。本次讲座主要从“绿色金融”概念提出的背景、绿色金融与金融法的范式转变、中国绿色金融的法治实践、中国绿色金融法治改进的方向、绿色金融法律服务市场前景等方面展开,对中国绿色金融的法治框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解读。
主讲人介绍:
倪受彬,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师生导师;美国杜克大学访问教授、上海市曙光学者、浦江人才;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信托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并兼任上海证劵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法律顾问,绿色技术银行总部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