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和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1、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根据《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按照《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2、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2014年7月20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上报社科(科技)处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二份及成果登记导出数据一份(电子版发至jhk@ytu.edu.cn),随后社科(科技)处将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将成果登记号通知各项目组。(注:不在教育部发展中心办理成果登记无法进行网络申报)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内容由各院系填写,内容包括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等。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1、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请于2014年7月14日前与社科(科技)处联系,学校将统一发放推荐号和登陆口令,并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hk@ytu.edu.cn。
2、各项目组可于即日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4日。
3、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奖项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将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3份务必于2014年8月18日统一报送社科(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按照通知要求,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六、未尽事宜可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或与社科(科技)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