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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wangnan    时间:2016-12-08    浏览:     截止日期:

各单位: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面向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的包括:

1.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2.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

二、申报条件

(一)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

1.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居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特色明显。

2.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学术气氛浓厚。管理及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实验室人员中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50%。

3.具有良好的项目建设和科研工作基础,在“十二五”期间承担不少于10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不少于500万元。取得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科研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

4.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部分纯基础学科除外);学校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并每年提供不低于30万元的实验室运行经费;管理制度健全,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5.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提倡并鼓励交叉学科、跨学科申报;一般应当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校级重点实验室。

(二)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学科特色突出。研究基地依托省内一流学科、学校优势学科或特色鲜明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在相应的学科领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2.队伍结构合理。研究基地负责人须为本领域内知名专家学者,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研究基地须有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的学术队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 5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 50%。

3.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近五年内,组织过全国、全省性学术活动2次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CSSCI收录论文数量不低于5篇;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5项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不少于2项。

4.科研条件良好。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资料室、实验室,有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数据库等。学校每年须保障不低于10万元的业务经费。

5.管理措施到位。有科学的发展规划、项目总体规划及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新型智库

1.智库研究方向契合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研究实力雄厚。在国家或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国际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方面具有扎实深入的研究基础。

2.智库以驻鲁本科高校为实施主体。须依托已设或新建实体研究机构,鼓励依托和整合各级各类研究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鼓励高校之间和高校内部加强联合,高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智库等加强协同。

3.智库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高,视野开阔,具备前瞻性思维和改革创新精神。智库须具备良好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主持承担一定数量的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一批重要科研成果,有成果被地市级党委政府等部门采纳或被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附件1),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有条件的单位对所申报的科研创新平台进行前期科学论证。

2.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3日下班前务必将《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或《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附件3)一式10份(其中1份装订附件)报送至社科(科技)处,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hk@ytu.edu.cn。

2016年12月24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确定推荐项目。

3.请初评通过的项目根据专家反馈的意见对材料进行完善补充,并务必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3份报送社科(科技)处。

四、申报说明

1.山东省“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实行限额申报。

2.终期评估验收为优秀等次的“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在本次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中给予优先考虑。

3.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不再参加申报。

五、未尽事宜可与社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毓斌 电话:61149

附件:1.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2.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3.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

社科(科技)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