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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23年度烟台市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评审方案

作者:  来源:  编辑:徐扬    时间:2023-04-03    浏览:     截止日期: 4月7日

为做好2023年度烟台市基础研究项目校内推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对象

本次评审对象为申报2023年度烟台市基础研究的项目共116项,其中重点项目41项(含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推荐2项),一般项目75项(含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推荐1项)。

二、指标分配情况

根据烟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烟台市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度烟台市基础研究项目限申报12项(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的推荐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因此,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拟推荐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6项。

另外根据通知要求,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可自行单独推荐1项项目(重点或一般项目皆可),不占学校限项指标,根据我校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数量情况,累计可再单独推荐3项,各实验室推荐情况如下:

化工制造工程山东省重点实验室推荐1项重点项目:锡单原子催化剂的结构调控及催化性能研究

烟台市黄金催化与过程重点实验室推荐1项重点项目:有序介孔碳基金-铱协同催化剂的制备及应用研究

烟台市特色农业生物资源保育与种质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推荐1项一般项目:佐夫色绿藻应对环境条件变化的代谢调节机制解析

三、组织方式

科技处负责2023年度烟台市基础研究项目的形式审查与推荐评审工作。

(1)评审时间

2023年4月4日上午9:00进行。

(2)评审地点

办公楼201会议室

(3)评审专家

科技处从校外专家库中遴选7位评审专家。

(4)评审方式

①科技处与专家组会前酝酿确定专家组组长和计票人、监票人。

②专家组推荐方式:

第一轮评审:评审专家根据提报的申报材料,参考学院推荐排序情况,按照1:2的比例投票确定第一轮入围评审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各12项),如投票票数推荐超过12项,则将后面票数相同的项目进行二次差额投票,直至确定出12项。

第二轮评审:评审专家从第一轮推荐出的12项项目中按照优先推荐顺序依次排序,按照优先推荐顺序的数值相加之和由小到大的顺序分别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推荐顺序。如有求和相同的项目,再将相同的项目按照以上推荐方式进行二次排序。

③科技处在科技处网站公示推荐结果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根据通知要求在4月7日前上报主管部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烟台大学项目评审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烟大党发[2023]7号)执行。

科技处

2023年4月3日